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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吕志华

职务:教育股股长

职责:制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组织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督促7——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负责依法治校,严禁社会招用童工、童商和学生弃学流失。督促、检查、指导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中小学校少年先锋队和共青团工作,指导建立各级团队组织和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积极作用。

姓名:杨庆先

职务:人事股股长

职责:负责局机关人员和教师的调配、管理及奖惩;负责局机关人员和教师职称晋升、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负责中小学校的校长考察、任免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指导乡办中心校做好教师管理工作。

姓名:李志锋

职务:计财股股长

职责: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及管理工作,编制并上报区属学校及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赠援款等;负责区属学校和局属单位财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筹集教师奖励基金和管理教育基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系统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姓名:刘平彦

职务:督导室主任

职责:督导乡办和区直学校教育政策法规的落实;制定全区教育督导计划和《市区中小学校综合评估标准和办法》,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区督导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校的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督学和督导理论研究。

姓名:于法勇

职务:主体办主任

职责:负责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信访工作;查处教育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姓名:吴庆民

职务:学前办主任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民办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审核报批民办教育机构;监督管理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负责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年审和财务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幼儿教育工作及幼儿园的管理。

姓名:温晓伟

职务:基建办主任

职责:负责全区学校新建、改扩建总体规划,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排查;对学校建设项目的参建项目校、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保证工程进度;帮助学校协调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工程建设设计的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助新建学校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土地、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所有资料,都按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姓名:于士宽

职务:教研室主任

职责:深入学习和研究现代化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指导学校课堂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加强中小学各科备、教、辅、考、改诸环节的全程监控,强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组织课堂教学改革实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扶植、指导教改实验活动,推广教改经验和成果;组织指导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促进广大教师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组织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试卷评阅及质量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各校教学质量。

姓名:王凌飞

职务:成教股股长

职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中小学教师高、中等成人教育的学历培训工作;负责各类职业技术教育的规划实施工作,完成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国培”“省培”“市培”计划

姓名:董学运

职务: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职责: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

姓名:王 震

职务: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职责:负责举办艺术、体育、科技、文化课程等学科的教育培训,组织全区青少年学生举办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及大型比赛活动。负责全区中小学科技创新工作

姓名:谷明周

职务:安全办主任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依法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监督整改,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负责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姓名:武元军

职务:勤俭办主任

职责:依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的文件精神,指导区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制定全区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和实践活动规划,检查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劳动技能和实践能力;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活动,建设生态校园。

姓名:赵 燕

职务:语委办主任

职责: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全区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姓名:李国洪

职务:体艺股股长

职责:指导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与学校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艺术有关教材和器材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姓名:王献锋

职务:招生办主任

职责:负责招生整体工作计划和总结;宣传落实上级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选聘区普通高、中招监考教师;调查处理区招生工作中发生大重大问题;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考生资格审查,组织考生报名、照相、体检、考试和统计工作;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管理考生档案;为参加自考人员预定自学考试教材;办理考试手续,负责自学人员考试成绩的统计和公布。为自学毕业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发放毕业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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