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濮阳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总体要求,我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为巩固我市脱贫成果,特制定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解决农村特困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为目标,确保所有农民群众不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致贫。并结合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扶贫工作等,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2020年,重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查漏补缺和收尾工作,巩固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成果。

(二)任务。2020年我市计划农村危房改造3479户,其中“四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2552户;非“四类对象”927户(国家级贫困县范县、台前)。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四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各乡镇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补助标准。C级危房维修1万元以内,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D级危房改造12000—3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40000元标准执行。

四、时间节点

摸底排查:3月2日—3月8日。

公示、审批等相关手续:3月9日—3月22日。  

完成建设时限:3月23日—4月30日。

竣工验收及拨付资金:5月1日—5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选择建设方式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县(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推荐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县(区)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各级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与入户审核等过程,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保存相应的图像影音资料。各县(区)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村民住宅建设基本要求,改造后的农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各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四)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

各县(区)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加大支持力度。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各县(区)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五)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县(区)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六、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残疾人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危房改造申请书》(附件),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各县(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确定补助对象后,乡镇应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乡镇实际,组织实施拆旧建新、修缮加固等工作。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乡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乡镇全面验收合格后将改造户名单报县级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级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再次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制定台账,加强督导

为确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强化各乡镇领导重视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市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台账,要求各县(区)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定期督导、抽查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二)完善机制,落实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事关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一项民生工程。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乡级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四公开”(既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顺利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印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页,进行发放,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为确保我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资金保障、责任落实、技术指导“六个到位”。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危房改造申请书

 

 

 

 

 

 

附件

 

危房改造申请书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全家____口人,是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房屋建于___年,    平方米,          结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该房屋存在

                            安全隐患,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对房屋进行改造,恳请村委会将我家危房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申请改造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新建房屋验收入住后30日之内将旧房拆除。

请予批准。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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